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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短期補習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教師工作其他應備文件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月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7年3月31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705014931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6點,並自107年2月8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7年5月9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705050241號令修正發布第2 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9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11005157091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6點,並自110年10月25日生效(原名稱:短期補習班聘僱外國專業 人才從事具專門知識或技術教師工作其他應備文件)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 112年1月5日勞動部勞動發事字第1110522590A號令修正發布第2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