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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2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1年12月28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勞安三字第 50301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23條,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88年6月29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臺勞安三字第0028721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21條,除第13條自90年1月1日施行外,其餘自修正發布日施 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6年3月21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602010591號令發布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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