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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有效成分檢測方法-氣相層析質譜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2月1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10月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檢字第58881號公告訂定 發布全文11點;並自中華民國90年1月9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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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2月1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1000013529號公告廢 止;並自100年5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