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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資訊
(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商業銀行轉投資應遵守事項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6月14日財政部臺財融(一)字第907448998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條,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01年6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49 60號公告第3條第1項所列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經行政院公告自93 年7月1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自101年7月 1 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10110007960號 令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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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控字第10702745620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6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