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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補充事項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10月0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7年4月3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87)證櫃交字第0735 1號函訂定發布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93年10月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九三)證櫃交 字第 29904號公告發布廢止: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起實施(中華 民國起實施(中華民國起實施(中華民國 93年10月5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金管證二字第 0930144593號函准予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