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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實任公設辯護人晉敘至簡任第十二職等審查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2月2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5月7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097001023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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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3年4月16日司法院院臺廳司一字第1030010843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10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高等法院暨其所屬法院實任公設 辯護人晉敘至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審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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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8月13日司法院院臺廳司一字第1030022955號令修正發布第 1條、第2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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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0年2月22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1100004579號令修正發布第 1條、第2條、第5條、第10條條文,自110年7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