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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102 年(含以前年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申請補訓 或重新訓練計畫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1月13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1032160010號 函核定發布全文22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3年4月7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1032160330號 函修正發布第9點、第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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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4年1月14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1040000076號 函核定修正發布第6點、第8點至第12點、第15點、第17點至第2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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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4年8月13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1042160638號 函核定修正發布第8點至第10點、第12點、第15點、第19點、第2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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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 1040017862 號函核定修正發布第15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