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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各區公所市民申訴中心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1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78年9月27日臺北市政府七十八府民一字第366538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84年3月27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四府民一字第84020544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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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2年4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授民區字第10231020200號函自 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