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31
人,瀏覽人次:
85442402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定古蹟及紀念性建築物指定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0月1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6年12月24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六北市府民三字第8609907800號函 訂頒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89年5月12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九府文化二字第8903668700號函修 正全文11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89年10月11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九府民二字第8908737100號函停止 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