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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指紋辨識與身分確認系統建置管理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7年9月2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1年10月16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一府民四字第09105547300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2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7年9月26日臺北市政府府民四字第09732687600號令發布廢止; 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