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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對合法建築及農作改良物拆遷補償暨違章建築處理安置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4月2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8年10月13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八府工三字第8806498801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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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4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授工園字第10030067501號函廢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