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444
人,瀏覽人次:
82406850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因應中央機關督導跨局處業務標準作業程序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2月1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 9月4日臺北市政府(98)府授工土字第09830315900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 5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10年2月18日臺北市政府(110)府授工土字第 1103002180號函發 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