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85
人,瀏覽人次:
82646820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市區道路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9月1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9年6月21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九府工養字第8904322900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3年12月22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三府工養字第 09305715501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94年1月1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處 理違反市區道路條例事件統1裁罰基準)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 94年6月1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四府工養字第09403970700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4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95年7月18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五府工養字第09560959901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4點(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市區道路條例事件裁 罰基準)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5.
中華民國97年9月16日臺北市政府(97)府工新字第09766630300號令修正廢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