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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內雙溪自然中心場域申請使用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2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5月26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奉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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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8年8月13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108)北市工地字第 1083019018 號令廢止,並自108年9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