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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山坡地濫墾處理原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84年1月23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69年8月18日臺北市政府北市工建字第65675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69年9月5日臺北市政府北市工建字第66127號函修正發布全文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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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4年1月23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84)府工建字第 84004844號函發 布本原則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