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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服勤員警違反勤務規定懲處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4月2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76年2月9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七16北市警督字第13455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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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4年12月19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八14北市警督成字第101216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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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5年1月25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八15北市警督字第06284號函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服勤員警違反勤務規定 懲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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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4年9月20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九14北市警督字第09439773300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 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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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0年4月28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0)北市警督字第1003191060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9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