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98
人,瀏覽人次:
89061278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作業程序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月2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1月13日臺北市政府(101)府都新字第1003172760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1日臺北市政府(102)府都新字第 10231644500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102年11月1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 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界線作業程序)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9年1月22日臺北市政府(109)府都新字第10830283351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6點,並自109年2月1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