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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承包商申請逐段預付每三個月可完成工程款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89年12月1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9年7月31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79)北市捷四字第68960號 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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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9年12月18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89)北市捷四字第89229934 00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