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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新進醫事人員甄選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1月0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9年8月17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九府人二字第8905726000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 8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89年10月20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九府人二字第8908882400號函修正 發布名稱及第2點(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構)或學校新進醫事 人員甄選作業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5年11月6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五府人二字第09530796500號函停止 適用(自95年8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