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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輔助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呆帳處理稽核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3月27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12月9日臺北市政府(92)北市人會字第09231097800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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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3月27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01)北市人會字第1013130690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