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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各機關員工國內出差旅費支給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2月1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 3月24日臺北縣政府北府主二字第0980215397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 8點;並溯自民國98年 3月11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9年4月1日臺北縣政府北府主一字第 09902829881號函修正發布 第2點之附表;並溯自99年3月1日生效(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 府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90號公告繼續適用)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0年2月1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主秘字第1000148746號函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