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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2月1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1月20日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北高營字第10000006 10號書函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99年12月25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0年2月10日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北高營字第10000018 93號書函修正發布第4點;並自99年12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