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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經濟發展局核准分期繳納罰鍰金額實施方案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5月1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4月20日臺北縣政府經濟發展局北經公字第 0980308350號公 告訂定發布全文7點(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北經 登字第0991232012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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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5月12日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北經公字第1000473424號令 廢止;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