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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南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7月27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6年4月27日臺南市政府九十六南市法行字第09609504080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20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7年11月11日臺南市政府南市行法字第 09726576800號令修正公 布全文 20條;並自公布日施行(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臺南市政府府法 規字第0990360003號公告自99年12月25日繼續適用)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1年7月27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10616801C號公告廢止繼 續適用,並自101年7月2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