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3140
人,瀏覽人次:
96590927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南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4月1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6年 7月20日臺南市政府南市人給字第 09604515010號令修正; 並自96年 8月 1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8年 6月19日臺南市政府南市人給字第 09804513020號令修正發 布第 5點、第 6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8年9月30日臺南市政府南市人給字第09804523700號令修正發布 第6點;並自函頒日生效(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5號公告自99年12月25日繼續適用)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00年4月14日臺南市政府府人給字第1000265312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