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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南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00年 4月14日臺南市政府府人給第1000265312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 7點,並自99年12月25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1年11月6日臺南市政府府人給第1010872010號函修正發布第 5 點,並自101年11月5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2年11月4日臺南市政府府人給第1020990611號函,自103年1月 1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