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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屏東縣政府處理違反溫泉法事件統一處理及裁罰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3月1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3月15日屏東縣政府屏府水政字第 10206765200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3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