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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花蓮縣各級學校校車支援校外教學暨各項活動管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1月1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5月3日花蓮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100434000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9點;並自91年4月8日實施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3年8月23日花蓮縣政府府教國字第09301160320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 9點;並自93年8月1日實施(原名稱:花蓮縣各國民中小學校車 支援校外教學實施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1年1月19日花蓮縣政府府教國字第 1010012076A號令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