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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玉里鎮藝文中心管理使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7月03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7年 9月 2日花蓮縣政府87玉鎮民字第 9291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8年 7月 3日花蓮縣玉里鎮公所玉鎮行字第0980009390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