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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代清除處理廢棄物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6年10月4日花蓮縣政府96府環廢字第09606208760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7條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花蓮縣政府府環廢字第1050024840A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第2條至第5條(原名稱:花蓮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