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保育費之收取得委託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法人、機構 或團體代收,代收之程序與手續費另由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代收機構 約定。
規定觀光保育費之收取得委託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法人、 機構或團體代收,以及代收之程序與手續費另由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 代收機構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