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462
人,瀏覽人次:
82555308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4月07日
條文關聯
第八條
主管機關規劃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廣告物之設置,應配合地方特色, 就其位置、面積、突出建築線之範圍,依建築及廣告物相關法令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