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2月15日

編章節條文

第二章  職掌
  勞工安全組織掌如左:
  一、關於勞工安全管理政策之研究事項。
  二、關於機械安全技術之試驗及研究事項。
  三、關於電氣安全技術之試驗及研究事項。
  四、關於營造安全技術之試驗及研究事項。
  五、關於化學安全技術之試驗及研究事項。
  六、關於勞工安全防護器具之研究與性能認定、測試事項。
  七、關於勞工安全測量儀器之研究、指定使用及校正事項。
  八、關於安全實驗室及試驗場之建立與管理事項。
  九、關於職業傷害案件之協助調查事項。
  十、其他有關勞工安全研究及其教育訓練、諮詢服務事項。

  分析檢驗組職掌如左:
  一、關於勞工作業環境採樣、分析標準參考技術之建立與研究事項。
  二、關於勞工作物偵測採樣、分析標準參考技術之建立與研究事項。
  三、關於勞工作業環境測定樣品之分析與檢驗事項。
  四、關於實驗室品質管制、質保證及實驗室認證技術事項。
  五、關於職業性疾病鑑定案環境評估樣品之協助分析檢驗事項。
  六、關於勞工檢查機構與國內工業衛生實驗室之技術輔導與訓練事項。
  七、關於勞工作業環境採樣設備之性能評估與開發事項。
  八、關於實驗室分析檢驗結果之彙整與統計分析事項。
  九、關於標準氣體實驗室之建立與管理事項。
  十、其他有關勞工作業環境與生物偵測採樣、分析技術之研究、及諮詢
      服務事項。

  勞工衛生組職掌如左:
  一、關於勞工衛生管理政策之研究事項。
  二、關於化學、物理、生物及人體工學等危害勞工健康因素之調查及研
      究事項。
  三、關於勞工作業場所通風設備工程控制技術之研究與開發事項。
  四、關於勞工人體工學危害預防對策之研究事項。
  五、關於勞工衛生防護器具之研究與性能認定、測試事項。
  六、關於勞工衛生測量儀器之研究、指定使用及校正事項。
  七、關於氣膠實驗室之建立與管理事項。
  八、關於音響實驗室之建立與管理事項。
  九、關於改進勞工衛生技術之研究事項。
  十、關於全國職業健康危害調查研究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勞工衛生研究及其教育訓練、諮詢服務事項。

  勞動醫學組職掌如左:
  一、關於職業性疾病預防之調查研究事項。
  二、關於勞工職業性流動病學之統計分析及研究事項。
  三、關於勞工健康檢查及建康管理之調查研究事項。
  四、關於勞工基礎生理值之調查研究事項。
  五、關於勞工勞動生理之研究事項。
  六、關於勞工勞動心理之研究事項。
  七、關於勞工勞動保健之研究事項。
  八、關於職業災害復之之研究事項。
  九、關於勞動生理、心理實驗室之建立與管理事項。
  十、其他有關勞動醫學之研究及其教育訓練、諮詢服務事項。

  勞工安全衛生展示館職掌如左:
  一、關於最新職業災害防止技術及安全衛生測量儀器與防護器具之展示
      事項。
  二、關於勞工安全衛生學術研討及技術轉移事項。
  三、關於本所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期刊、年報、技術手冊及研究報告之出
      版與管理事項。
  四、關於國內外安全衛生圖書及資訊情報之蒐集、保存與管理事項。
  五、關於安全衛生電腦資訊之綜合規劃及管理事項。
  六、關於中外人士參觀訪問、拜會之接待事項。
  七、其他有關勞工安全衛生展示、技術推廣及諮詢服務事項。

  秘書室職掌如左:
  一、關於本所綜合規劃及研考事項。
  二、關於施政計畫及工作報告之編擬事項。
  三、關於公共關係、新聞聯繫事項。
  四、關於印信典守事項。
  五、關於款項出納、票據、現金之保管事項。
  六、關於文書之收發、公文查催、繕校及檔案管理事項。
  七、關於財物購買、修繕及管理事項。
  八、關於技工、工友之管理訓練事項。
  九、關於各種會議會場管理及所務會議之召開紀錄事項。
  十、關於上級交辦及其他不屬各組室事項。

  人事室職當如左:
  一、關於人事規章之研擬事項。
  二、關於本所組織編制、辦事細則、職務歸系、職務說明書之研擬與審
      核事項。
  三、關於分層負責逐級授權之辦理事項。
  四、關於本所人員任免、核薪、遷調、考試分發及銓審案件之擬議、核
      轉事項。
  五、關於平時考核、獎懲及考績之核發、擬辦事項。
  六、關於本所人員訓練、進修及出國考察與出入境案件之擬辦事項。
  七、關於職員差假勤惰之管理事項。
  八、關於慶典及紀念等集會之籌辦事項。
  九、關於公務人員與眷屬保險、福利及康樂活動之規劃、擬辦事項。
  十、關於退休、資遣、撫卹案件之審議、核轉事項。
  十一、關於上級交辦事項。

  會計室職當如左:
  一、關於主計規章之研擬事項。
  二、關於歲入、歲出預(概)算、決算及績效報告之編製事項。
  三、關於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擬編(修正)事項。
  四、關於經費之流用、債務及契約責任之保留暨預備金動支申請事項。
  五、關於歲入、歲出預算之控制與執行、收支憑證之審核及各項記帳憑
      證之製作、登記、結算、會計報告之編製及各項原始憑證之保管與
      送審事項。
  六、關於暫收、暫付、代收、代付款項之登記與整理事項。
  七、關於營繕工程、購置、定製、變賣、財物之招標議價及訂約、驗收
      、驗交之會同監辦事項。
  八、關於現金有價證券、公庫存款及公庫支付期限之查核事項。
  九、關於統計資料之建立、管理、分析、運用、彙編及發布、提供事項
      。
  十、關於上級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