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輸入石油探採石油及製造石化原料工業副產石油製品售與石油煉製業之石 油基金收取金額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2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2月26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503803430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3點,並自105年3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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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異動

修正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