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09
人,瀏覽人次:
82334261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木柵第二期重劃區都市設計準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4月22日臺北市政府(109)府都設字第10930405711號令廢止 ,並自109年4月22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都市發展類
/
都市設計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2年7月27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二府都三字第82057135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6年9月27日臺北市政府(106)府都設字第10634160310號令 修正發布第7點,並自106年10月20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9年4月22日臺北市政府(109)府都設字第10930405711號令廢止 ,並自109年4月22日生效
附件下載
圖一
附表
圖二
附表
附表
法規異動
廢止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