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核發電業籌備創設同意文件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0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00年 3月 3日新北市政府北府經秘字第 09912668371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建設類

法規異動

廢止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