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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市校車管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8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南市教社字第 1021064240號函 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3月11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南市教社字第1000104485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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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1月31日臺南市政府府教社字第1010056149號函修正發布全 文1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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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8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南市教社字第 1021064240號函 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附件一-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專車自主檢查表
附件二-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專車行車安全查核紀錄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