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36
人,瀏覽人次:
95650495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申請休閒農業區內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2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8年12月2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88050662號令訂定發布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3年11月3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0930051085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9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6年11月22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0960051148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9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00051330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非都市土地休閒農業區容 許作休閒農業設施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5.
中華民國111年3月2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1110022351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