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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委辦各鄉(鎮、市)公所核發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 用審查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 1月 2日花蓮縣政府府農務字第 09300007130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2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8年 4月14日花蓮縣政府府農保字第 0980059069A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11點(原名稱:花蓮縣政府委辦各鄉(鎮、市)公所核發農業用 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同意審查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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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8年12月10日花蓮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0187182B號函修正發布 名稱及第2點 (原名稱:花蓮縣政府委辦各鄉(鎮、市)公所核發申請農 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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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3年4月22日花蓮縣政府府農保字第 1030073180A號函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12點(原名稱:花蓮縣政府委辦各鄉(鎮、市)公所核發農業 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同意審查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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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4年6月9日花蓮縣政府府農保字第1040111348A號函修正發布第 3點及第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