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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基金)採購履約爭訟或仲裁案件預算保留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附屬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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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各基金申請預算保留案應行注意事項
2.
臺北市總預算各單位預算機關申請歲出預算保留案應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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