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立各醫療院(所)醫療藥品基金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6月30日

條文關聯

  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管理及運用各市立醫療院(所)醫療藥
  品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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