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229
人,瀏覽人次:
92050277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9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
報運進口電子零件,其體積細小,種類繁多,點數困難者,實到數量超過 原申報數量未逾百分之十者,免予處罰。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