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案提議人設連署站徵求連署及從事支持罷免案宣傳活動,不得妨礙公 共安全或交通秩序;違反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被罷免人從事反對罷 免案宣傳活動,亦同。
一、條次變更。 二、罷免案之進行,得有徵求連署,及支持與反對罷免案之宣傳活動,惟 不得妨礙公共安全或交通秩序,以維護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