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人開立信用帳戶後如需終止,應填具「終止信用帳戶申請書」,經 本公司查核其融資融券交易均已結清時,同意辦理銷戶。 委託人信用帳戶,得變更新受託證券商;由新受託證券商將委託人變更 通知核轉本公司,經核對後,在生效日當天變更並副知原受託證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