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及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申請電影片審議分級
者,應填具申請書,連同審議費、分級證明費及下列文件、資料,向中央
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映演場所公開映演之證明文件,其為外國文字者,應另檢附中文譯本
。
二、電影片中文內容說明。
三、電影片海關進口完稅證件。但電影片非經由海關進口,且係以網路下
載或其他方式取得電影片內容者,得以切結書代之。
四、其為香港、澳門電影片者,應檢附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當地電影團
體最近一個月出具之電影片相關事項證明書。
五、其為大陸地區電影片者,應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大陸地區電影片
進入臺灣地區發行映演許可函影本。
六、其為影展映演之電影片者,應檢附影展映演規劃說明。
七、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及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申請電影片之廣告片
審議分級者,應填具申請書,連同審議費、分級證明費及下列文件、資料
,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映演場所公開映演電影片之廣告片之證明文件,其為外國文字者,應
檢附中文譯本。
二、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立法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明訂申請電影片、電影片之廣告片審議分級(包括第十二條第一款、
第三款重行審議分級)應繳交申請書、規費及相關文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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