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評估調查人員:依本辦法向中央主管機關完成登記之專業人員。
二、合格證書:指中央主管機關就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專業訓練合格者
    所核發之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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