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安泰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0月22日

條文關聯

  委託人信用帳戶因股價變動而使擔保品價值扣除其債務後之淨值增加時
  ,本公司不得交付相當於該增加金額之金錢或有價證券,或抵充融資自
  備款、融券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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