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體育團體得於其章程規定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入會未滿一年者,不得 行使選舉權及罷免權。
明定特定體育團體得視理事、監事選舉情形需要,本權責於其章程規定會 員入會未滿一年者,不得行使選舉權、罷免權,以降低可能發生近期大量 加入之會員操縱選舉或罷免結果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