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配置: 一、各中心設管理員一名,綜理一切事務及負責內外環境之清潔維護, 並置助理員及清潔工若干名協助之。 二、上述人員均由本所僱用並受本所指揮監督,其勤務管理除本條例外 並應遵守本所臨時人員僱用管理要點之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