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03
人,瀏覽人次:
90801369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安泰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0月22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九條
證券所有人對於出借之證券,應保證其權利之完整,如有瑕疵或法律上 爭議時,經本公司通知後,應持相同種類與數量之證券調換,未為辦理 者,除應退還借券費用外,如有損失並應負責賠償。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